关于公布福建海事局2010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统考计划的通知
现就福建海事局2010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统考计划通知如下:
一、适任统考计划
(一)全国适任统考计划
1、计划举办5期海船高级船员全国适任统考计算机终端考试(面向辖区符合甲、乙、丙类统考资格的在职船员考生,详见附件1)。
考场分别设在福建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考场(地址:福州市西二环南路116号海事大厦3楼)和泉州工作站考场(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外代大厦8楼)。
2、2010年上半年,共计划面向辖区符合甲、乙、丙类统考资格的在职船员考生,举办1期海船高级船员全国适任统考实操评估(具体安排见附件2)。评估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另行公布。
3、福建海事局将根据辖区各培训机构2010年上半年航海类教育的教学课程及考试评估安排需求,每月提前确定及公布在校生考生的适任统考计算机终端考试和实操评估期数及具体时间。
(二)辖区适任统考计划
1、2010年上半年,共计划面向辖区符合丁类统考资格的考生,举办1期海船高级船员辖区适任统考理论考试和实操评估(具体安排见附件1、2)。考评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另行公布。
2、福建海事局将根据辖区各培训机构2010年上半年海船船员值班水手/机工培训开班报备情况,提前确定并另行公布值班水手/机工适任统考的考试评估期数及具体时间。
二、适任统考报名
(一)全国适任统考报名
报考全国适任统考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等形式进行考试报名。具体报考要求,每期考前另行公布。
在职船员考生在通过网上报名形式完成初次报考后,还需在规定时限内向指定受理窗口现场递交书面申请材料。
初次报考船长、轮机长、大副、大管轮岗位的考生,应按照新颁《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要求完成相应岗位适任培训并取得《船员培训证明》。
(二)辖区适任统考报名
报考辖区适任统考的考生,仍须现场报名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辖区各培训机构在校生初次报考值班水手/机工时,应由培训机构统一向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辖区报考乙、丙类值班水手/机工的考生补考报名时,可由原培训机构代为申请,或自行向准考证上载明的原考试机关提出申请。
三、上述计划如有调整,另行公布。
附件:1、福建海事局2010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统考计划表
2、福建海事局2010年上半年海船船员评估计划表
福建海事局船员处
二○○九年十二月一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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