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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货船水上过驳作业审批
受理部门: 危管防污处
接办岗位: 船舶防污监督员
申办单位: 过驳作业经营人
具备条件: 1、一般液货船,过驳作业7天前提交申请
2、参加过驳作业的外国籍船舶船龄不得超过20年;水上储库或船龄超过15年的外籍船舶参与过驳作业,经本局初审合格后还应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批准
3、过驳货物如属危险货物的,过驳作业船舶应办妥船舶装载危险货物进出港申报手续
4、文书合格并齐全
需要文书: 1、申请书
2、作业点水域概况、范围及坐标的方案
3、过驳作业船舶资料
4、靠离、系泊、过驳方案拟设置助航标志
5、配备的有关设备、器材和辅助船资料
6、作业程序、应急方案以及安全和防污措施
7、水上储库具备的靠泊船型和尺度
8、过驳船舶油污损害险;水上储库还应购买船东责任保障与赔偿责任险
办理依据: 《液货船水上过驳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一般船舶过驳作业);20个工作日(水上储库过驳作业),作出初审决定,并报中国海事局审批
办理结果: 一般船舶过驳作业,符合规定的,签发一般船舶过驳作业许可证;水上储库过驳作业,经中国海事局批准。签发水上储库过驳作业许可证
收费标准: 审核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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