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部门: |
危管防污处 |
| 接办岗位: |
船舶防污监督员 |
| 申办单位: |
过驳作业经营人 |
| 具备条件: |
1、一般液货船,过驳作业7天前提交申请 2、参加过驳作业的外国籍船舶船龄不得超过20年;水上储库或船龄超过15年的外籍船舶参与过驳作业,经本局初审合格后还应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批准 3、过驳货物如属危险货物的,过驳作业船舶应办妥船舶装载危险货物进出港申报手续 4、文书合格并齐全 |
| 需要文书: |
1、申请书 2、作业点水域概况、范围及坐标的方案 3、过驳作业船舶资料 4、靠离、系泊、过驳方案拟设置助航标志 5、配备的有关设备、器材和辅助船资料 6、作业程序、应急方案以及安全和防污措施 7、水上储库具备的靠泊船型和尺度 8、过驳船舶油污损害险;水上储库还应购买船东责任保障与赔偿责任险 |
| 办理依据: |
《液货船水上过驳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 办结时限: |
7个工作日(一般船舶过驳作业);20个工作日(水上储库过驳作业),作出初审决定,并报中国海事局审批 |
| 办理结果: |
一般船舶过驳作业,符合规定的,签发一般船舶过驳作业许可证;水上储库过驳作业,经中国海事局批准。签发水上储库过驳作业许可证 |
| 收费标准: |
审核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