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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事局 >> 海事行政许可 >> 许可结果
关于发布第十一批认可消油剂产品的通知
海船舶〔2010〕48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 索引号:FJMSA-0302-2010-00002 生成日期:20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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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文件
海船舶〔2010〕481号
关于发布第十一批认可消油剂产品的通知
各直属海事局:
根据《消油剂产品检验发证管理办法》(海船舶字〔2000〕798号),经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的质量检验,下列消油剂产品各项指标达到了GB 18188.1-2000《溢油分散剂技术条件》标准。经审查,同意下列消油剂产品用于港口、码头和船舶处理海上溢油,并予以发布。
产品名称 生产单位
MD-88型消油剂(浓缩型) 大连英达石化有限公司
733型溢油分散剂(浓缩型) 上海仕吉工贸有限公司
白灵牌919型溢油分散剂(常规型) 镇江百灵化学品有限公司
另,前期我局公布的认可消油剂产品部分已超过有效期,按规定应送交复检后方可使用。请各局在审批使用消油剂时注意检查消油剂的认可证书,对于已超过有效期的,一律不予批准使用。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船舶 防污染 产品 通知
抄送: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
校对:徐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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