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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事局 >> 海事行政许可 >> 许可结果
关于发布第十二批认可消油剂产品的通知
海船舶〔2011〕9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 索引号:FJMSA-0302-2011-00001 生成日期:201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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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文件
海船舶〔2011〕90号
关于发布第十二批认可消油剂产品的通知
各直属海事局:
根据《消油剂产品检验发证管理办法》(海船舶字〔2000〕798号),经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的质量检验,下列消油剂产品各项指标达到了GB 18188.1-2000《溢油分散剂技术条件》标准。经审查,同意下列消油剂产品用于港口、码头和船舶处理海上溢油,有效期五年,现予以发布。
产品名称:BH-X常规型溢油分散剂
生产单位:太仓市碧海环保器材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船舶 防污染 产品 通知
抄送: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
校对:徐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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